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一、协议离婚指什么,协议离婚的程序有哪些呢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且离婚相关问题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民政局颁发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协议离婚的程序: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二、双方协议离婚程序怎样的
双方协议离婚程序:
三、如何办理离婚
《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因为增加离婚冷静期制度,因此,协议离婚的程序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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