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上门家暴,可以申请保护令。法律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等可以代为申请。
一、家暴案件需要哪些证据
家暴案件需要搜集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验伤报告,受害方就医时医院开具的病例记录或检查照片,证人证言,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认错书等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二、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给谁
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
人身保护令保护的是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对于家庭暴力的加害者,由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共同监督,以保护受害人的安全。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三、遭遇家暴后该如何处理
遭遇家暴后处理方式如下:
1、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制止暴力行为,为日后维权保留证据;
2、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3、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进行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4、离婚。
家暴可以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了,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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