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并非必须办理公证,但需在租赁双方签订合法有效的合同后,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当事人应持租赁合同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需要的文件包括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以及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在实际操作中,许多当事人在签署了合同后,通常会选择将该合同办理公证。那么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来讲,是否也需要办理公证呢?公证并不是租赁合同生效的要件,只有双方签订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即可.但要注意一点的是,很多地方有规定,租赁房屋的合同需要送相关部门(房地部门)备案。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如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程序是,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需要的文件包括:(1)书面租赁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书;(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包括出租共有房屋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等。
房屋租赁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首先,合同必须由出租人提供租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并且房屋必须合法存在;其次,承租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明以及支付租金的能力证明;第三,房屋租赁合同必须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房屋用途、维修责任、房屋终止租赁的条件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主要内容;最后,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出租人和承租人签字或盖章。只有同时满足以上所有要件,房屋租赁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并非必须办理公证,但需在租赁双方签订合法有效的合同后,到相关部门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出租人提供租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承租人提供身份证明及支付租金能力证明、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房屋用途、维修责任、房屋终止租赁的条件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主要内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出租人和承租人签字或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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