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挖沙构成非法采矿罪立案需具备下列标准:
(一)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达到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二年内曾因非法采矿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非法采矿行为的;
(三)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诈骗案如何立案
诈骗案金额达到3000元以上的,公安机关一般才会立案追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八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10万元至30万元以上的;
(二)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5万元至15万元以上的;
(三)二年内曾因非法采矿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非法采矿行为的。
全文67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