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遗嘱的法律效力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3-02-18 16:00:40 13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所立遗嘱有效。

(2)遗嘱的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形式合法。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4)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5)新实施的《老年法》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依法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该条明确规定了老年配偶可以继承到夫或妻一方遗产,不再以“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为限制性条件,有利于健在一方的生活保障,避免了再婚老人“净身出户”的危险。

一、怎样立自书遗嘱

虽然自书遗嘱无格式上的要求,但要取得完整的法律效力,必须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2款规定的法律要件: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遗嘱上签名;

(3)遗嘱上必须注明年、月、日。

公证遗嘱可直接产生法律效力

自书遗嘱虽不需要公证,但公证遗嘱可直接产生法律效力。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一般不能直接生效,需要继承人另外举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也就是说,遗嘱人如果同时存在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应以最后的公证遗嘱为准;遗嘱人如立有数份遗嘱均未经公证,后立的自书遗嘱效力优于先立的,只有后立遗嘱也采用公证方式,才能撤销或变更先前所立的公证遗嘱。此外,为保证遗嘱的真实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还规定,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都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方能有效。

全文74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立遗嘱 最新知识
针对订立遗嘱的法律效力条件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订立遗嘱的法律效力条件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