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拆迁厂房可以置换。拆迁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等的需要,征收土地对土地上的附着物,所必须采取的措施。企业被征收决定拆迁时,拆迁方即政府,会就拆迁补偿事宜与被拆迁企业进行协商,企业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可以选择厂房安置补偿,选择厂房安置补偿形式的,就属于企业拆迁厂房置换。选择哪种形式的补偿方式,是被拆迁企业的权利。
山东企业厂房拆迁补偿标准
山东企业厂房拆迁补偿标准:1、对工厂的房屋建筑和地上附着物的损失的补偿;2、补偿工厂因为拆迁而停产停业的损失,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3、包括搬迁过程中的运输费用和物资的拆卸、包装等;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由于各地的情况不一样,这部分的补偿也有很大的差别,但是在地域相同的情况下,停产停业损失也有可能不同,停产停业损失包括哪些、如何计算,都是律师可以争取的,弹性比较大,是企业拆迁过程中很重要的一部分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既包括实际损失补偿,也包括预期利润损失补偿。实际损失补偿主要有原材料、半成品等物品的损失,以及订单违约损失补偿。订单损失应当出具正式法律文书证明,以判决书的形式确定解约损失证明效力最高,被拆迁企业不能随便与客户约定中止订单的赔偿协议,否则拆迁人或征收人不予认可。预期损失主要指根据往年的情况,企业可期待的利润,被拆迁企业应当证明投资数额和近几年平均合理利润,以证明合理的投资收益回报,结合剩余经营期限,计算预期的利润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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