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授权使用的商标要不要标注授权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人授权他人使用商标的,要签订授权协议,而授权协议要载明授权方和受让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商标授权给他人使用有期限吗
商标授权期限关键看授权人的商标的使用期限,一般的商标使用期限是10年,满10年可以向商标局提交商标续展申请,又可以使用10年。商标授权期限可以自己跟授权方协商具体多久。
《商标法》第40条第2款的规定,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违反前述规定,没有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收缴其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
三、商标授权许可协议需要到工商局备案吗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合同副本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备案。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其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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