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首届广东知识产权实务高层论坛获悉,自加入世贸至今,广东立案侦办的侵犯商业(技术)秘密犯罪案达44宗,仅今年1至8月就达14宗,而其中80%的商业(技术)秘密是在职工跳槽时带走的。
职工跳槽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急剧增多调查表明,企业员工在任职期间泄露或出卖商业秘密及跳槽带走商业秘密另谋高就、自立门户的行为在广东时有发生,由职工跳槽引发的侵犯商业秘密案急剧增多。同时一些企业通过高薪聘请等手段,挖走竞争对手的人才,致使对手陷于困局。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会长唐善新认为,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时代的到来,跳槽这种现象是防不住的,而且将不断加剧。但商业秘密并非不能保住,关键在于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侵权案值大可追究刑事责任著名知识产权法学家、《商业秘密法》起草人之一、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教授张玉瑞指出,近年来投诉到人民法院的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越来越多,诉讼标的越来越大。企业若遇商业秘密纠纷或者自己的商业秘密受到侵犯,首先要搞清自己的商业秘密范围,是否具有可靠的书面、电子等载体,受到侵犯的范围、程度,侵权者行为的证据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以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危险、排除妨碍、赔偿等。如果经过评估认为所失商业秘密价值巨大后果严重,证据又比较充分,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投诉要求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专家为商业秘密自我保护支招专家还进一步为商业(技术)秘密自我保护支招:科技型企业要明确决策层主管信息保密领导人员,设立企业信息保密领导机构;在某项信息的载体上明确标明保密字样,并隔离机器设备,专人专柜保管,将有关资料上锁;强化员工的归属感,只有归属感增强了,无论是跳槽,还是被人利诱,都会大大减少商业秘密流失的情形发生;把接近商业秘密的人和区域限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利用劳动合同,与掌握商业秘密的内部职员、离退休及调动工作的职工约定保密责任;采取技术性防范措施,注意保留与秘密信息有关的文件资料,以便为将来可能的诉讼保存证据;对于一些重大秘密,尽可能将其关键部分进行分解,使每一涉密者只能接触到秘密的其中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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