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交通违章逾期未交应当前往交管部门或者交管部门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及被加处的罚款,长时间未缴纳会被吊销驾驶证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交通违规处理需要的证件
处理违章需要带的证件有: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违章确认书,到交警队办理相关手续。处理交通违章一般要在违章所在地办理,去车管所进行确认领取确认书,然后去指定银行交上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4条规定,要求出现违章行为的机动车的当时驾驶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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