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的立案标准是,如果行为人故意实施了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的,公安机关就应当予以立案追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四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本条和本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的犯罪构成:
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野生动物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四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本条和本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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