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方下落不明,传票无法当面送达的,法院会在被告户籍所在地的公众场所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一到,即视为已经送达。如果开庭日被告还是未出现,法院会作为缺席审判处理,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判决书的还款日一到,被告还没有归还欠款,就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债务人逃逸怎么办
债务人逃逸债权人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追逃债务:1、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2、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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