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意证据的收集
民事诉讼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债权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在欠款纠纷中,债权人在起诉前一定要收集好能说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如协议,合同,送货单,提货单,电话录音等等。对于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另外,须注意对于收集的证据要及时,一般是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否则,可能对方已超过举证期限而不予质证。
2、诉讼时效不应忽视
欠款纠纷,诉讼时效至关重要,如果债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此类纠纷的时效一般为2年。具体时效的起算一般以权利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一、企业在欠款纠纷中应注意什么
1、履行合同手续要完备
许多企业在履行合同时,尤其是在履行买卖合同时,交付货物时只让对方的收货人员打个白条,更有甚者连白条都不打。这种行为在诉讼时会处于被动,若债务人不出庭或者不承认收到货物时,债权人不能以足够的证据确实、充分证明债权的存在。所以债权人在交货时手续一定要完备。
2、注意诉讼时效及其证据
有一些企业在交货后,并不积极主张权利讨要货款,导致债权过了诉讼时效;另一种情况相反,就是积极主张权利,但是没有收集主张权利的证据。这都将导致不利的诉讼结果。在产生欠款后,一定要注意债权的诉讼时效,同时注意收集主张权利的证据。
3、注意保全
官司胜诉了,债务人有执行能力,但执行不了,也就是俗语说的“赢了官司,赔了钱”。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要注意做到两点:
(1)在诉讼过程中“保全”,让人民法院冻结债务人的相应财产,避免出现不能执行的局面。
(2)积极寻找债务人的财产,发现线索向人民法院反映,协助人民法院执行。
二、拖欠货款怎么追讨
当协商不成的时候,就要考虑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有“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
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起诉,向对方追收欠款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证据问题。
打官司在某种程度上说,就是打证据。只有提交的证据充分,法院才有可能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否则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这就要求我们在签订合同以及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注意保存有关往来的材料,以防发生纠纷时措手不及。具体的说,主要有以下证据。
①要有欠条、对帐单、结算书等债权凭证,这些证据也是最有力的证据。
②如果没有这些直接的债权凭证,就需要要合同书、送货单、订货单、入库单等证据,这些单据应有对方加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果没有加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对方在法庭上就有可能否认这些单据。
③此外,双方在交易往来中的付款凭证,比如支票等,也是重要的证据,可以证实双方之间存在交易关系。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会谈纪要、往来函等,可能会对原合同有一定的补充或变更,这些证据都应当注意保存。只要这些证据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也是非常充分的证据。如果收集证据确有困难的,必要时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其次,财产状况。
①起诉前应当详细了解对方的财产状况,包括房屋、土地、车辆以及银行存款等。
②如果对方有财产的,在起诉的时候应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在诉讼期间转移、隐匿或者变卖财产,以便案件审结后能顺利执行。
③起诉的时候要抓住有利时机,当对方有财产的时候起诉并进行保全,所达到的效果是最好的,往往可以取得案件的主动权。
第三,诉讼时效。
根据《民法典》第188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开始计算。
对于有确定还款日期的,应该在该还款日期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内起诉,超过该期限的,就会丧失胜诉权,诉讼请求就会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对于只有送货单而没有确定还款日期的,应该在送货单日期之次日起两年内起诉。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或债权人主张权利或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所以,对于那些未及时付款的债务人,应及时的提起诉讼或发送书面的催收通知书,以防止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债权得不到保护。
第四,提起诉讼及申请执行。
为了便利诉讼,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具备管辖权条款,也就是说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法院管辖或仲裁委员会仲裁,不能同时选择法院管辖和仲裁委员会仲裁。若选择法院管辖,应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既方便诉讼,也节省诉讼成本。若选择仲裁,则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名称,如佛山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可能会导致仲裁条款无效。相对来说,仲裁实行一局终裁制,不能上诉,具有效率高的优势,费用比诉讼要高。
全文1.9千字,阅读预计需要7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