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成年人贩毒,十四周岁以下不追究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一、《刑法》对本罪规定了以下几个处刑幅度:
1、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3、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4、武装掩护贩卖毒品的;
5、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6、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依据我国《刑法》、全国人大关于刑事法律方面的法律规定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是其他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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