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儿园去哪投诉
1、幼儿园应属于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性单位,所以工商部门不应管理此事,按照正常的归属管理,应属于当地教育部门;
2、因儿童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在幼儿园期间,幼儿园的教师负有看护、教育的义务,如受到不正当的伤害,家长可以按正常途径向院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要求教师履行其讲应尽的义务;
3、如果教师存在故意虐待儿童现象,在取得足够的证据后,可以向向法院起诉,也可向当地妇女儿童保护部门如妇联等部门投诉;
4、也可通过媒体或其他正当渠道反应材料;
5、如果不愿这样做或无法改变这种情况,可以考虑更换幼儿园,这样就至少可以解决儿童不再受到伤害的问题。
二、开幼儿园举办者条件
1、申请开办托儿所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开办托儿所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托儿所的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100人,托儿所办学条件达到《幼儿园等级标准》规定的二级幼儿园标准;
3、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办学启动资金不少于20万(包括教学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等),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资信证明。
三、家庭托儿所开办条件
1、投资者年满18周岁,并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自然人。
2、投资者需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能够满足托儿所在建设过程中的各项支出。
3、投资者需认同家庭式托儿所的经营理念。
4、投资者需有一颗有耐心、有热情对待幼儿的心。
5、投资者需具备一定的幼儿教育经验,能够了解幼童在其阶段的需求。
6、投资者需有一间固定的经营场所,并保证有足够的室外活动场地,尽量以在社区内为主,以服务社区中的父母,孩童为经营对象。
7、投资者需具备良好的商业诚信,并能够办理到各项证照,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证等一系列托管所所需要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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