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中,如果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十张可定罪;如果是非法持有的他人信用卡,五张可定罪;如果是伪造的信用卡、用假身份证骗领的信用卡,一张可定罪。
一、持有他人储蓄卡罪没有构成犯罪吗
如果持有的是信用卡有以下情形的,构成《刑法》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的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4)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如果是未经他人授权,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持有他人储蓄卡并使用的应当构成盗窃罪。
二、倒卖银行储蓄卡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倒卖银行储蓄卡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等过程中,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管理秩序的行为。
妨害信用卡管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
(2)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累计在十张以上的;
(3)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累计在五张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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