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其文字的字形、发音、含义或图形的构图和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和颜色组合相似,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解商品来源,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人民法院根据以下原则认定商标近似:(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2)不仅要对商标进行整体比较,还要对商标的主要部分进行比较,比较应在对象隔离的状态下进行。(3)判断商标是否相似,应考虑要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商标侵权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1)责令停止侵权
具体措施如下:
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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