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办理起诉离婚手续
办理起诉离婚手续是:
1.原告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
2.法院接收原告提交的材料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3.符合条件的,则予以立案;否则退回材料;
4.法院受理离婚案,必经过调解,调解不成,开庭审理;
5.开庭审理,夫妻感情破裂的,判决离婚;反之,判决不准离婚。
二、起诉离婚的材料有哪些
起诉离婚的需要的材料: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家暴、出轨、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起诉离婚的,经法院调解无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准予离婚。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照顾孩子、女方、无过错方的权益进行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三、四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起诉离婚需要请律师吗
起诉离婚不是一定要请律师的。当事人可根据自身意愿决定是否聘请律师,法律并不强制要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进行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提起上诉,申请执行等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全文65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