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按撤销处理的情况如下:1、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支付诉讼费用;2、原告被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3、原告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4、原告应提前支付但未提前支付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通知其预付款,通知后仍未缴纳,或者申请缓、减、免未经人民法院批准仍未缴纳诉讼费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以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撤销诉讼;如果被告反诉,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自动撤诉的情况有哪些
提起离婚诉讼,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对于原告起诉离婚但是未到庭,法院按照撤诉来处理的,并不限制被告再起诉离婚诉讼,被告可以立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该受理。
除了原告可以申请撤诉以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可视为原告人撤诉,按自动撤诉处理:
1、原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视为申请撤诉;
2、原告在法定期限内未预交诉讼费,又不提出缓、减、免交申请的,按自动撤诉处理;
3、无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又不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视为申请撤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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