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不会被刑事拘留不代表法院就不能判处拘役了,而且法律也没有规定对孕妇只能判处拘役。刑事拘留是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强制措施,跟是否构成犯罪并无直接关系,孕妇构成犯罪被判刑的话,多半也是监外执行,因为孕妇腹中胎儿是没有任何过错的。
一、孕妇被判有期徒刑刑怎么执行
1、孕妇被判有期徒刑刑怎么执行怀孕妇女判处有期徒刑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二、孕妇犯罪有什么特殊规定
孕妇犯罪的特殊规定如下:
一、对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二、孕妇犯罪后,在审判之前,只要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三、犯罪嫌疑人是孕妇的,可以监视居住。
四、对于判处了刑罚的孕妇,如果是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可以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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