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被检察机关取保候审期间上班的,工资待遇不变《公务员法》第十二章工资福利保险第七十三条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第七十四条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第七十五条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第七十六条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第七十七条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第七十八条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第七十九条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退休金以及录用、培训、奖励、辞退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可以正常上班
事件经过
南宁市某纸厂厂长蒙某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批捕,因身体原因取保候审后又重新上岗,单位还补发了他被捕期间的工资,厂里的职工对此感到疑惑:“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还能回单位继续当厂长吗?”答案是肯定的。
“他重新回来上班,还领工资,以后我们厂的相关款项就有可能又不清不楚,谁还相信他。”该纸厂职工百思不得其解,犯罪嫌疑人怎么还能回到原单位上班?
据该单位职工写的材料显示和他们的介绍,厂长蒙某因涉嫌受贿罪于2005年11月21日被公安局刑事拘留,12月5日被正式逮捕。在职工送来的材料中,还有一份由该局宣布的逮捕证复印件,上面也明确写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经人民检察院决定,兹派我局侦查人员卢、方对涉嫌受贿罪的蒙某执行逮捕,送市第一看守所羁押。”
职工们告诉记者,今年1月23日,蒙某不知为何得以取保候审,如今又回到厂里上班,从被捕到获得取保候审这段时间,蒙某的工资也得以补发。
检察院
昨日,记者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相关承办人处了解到,蒙某确实于去年底因涉嫌受贿罪被批捕,今年春节期间,犯罪嫌疑人因身体原因获准以取保候审的方式回家休养。“取保候审并不代表我们停止对他的调查。”该承办人表示,目前该案尚未侦结,相关取证工作仍在进行中。
然而,面对一名从涉嫌受贿到被警方逮捕,后又得以取保候审回到单位重新上班且继续领工资的厂长,该单位的职工深感不安。“我们对他已失去信心,他作为一名犯罪嫌疑人,再怎么说都不能回到原岗位上班。”该单位的几名职工告诉记者,如今厂里的职工们很有意见,不知道纸厂该沿着什么样的路发展下去。
律师
案件尚未侦结,嫌犯还属无罪。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通知》中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在此期间停发原工资。而该单位的职工告诉记者,他们纸厂属于一家企业单位。
“该案还没最终通过法院判决,犯罪嫌疑人还是以无罪定论,又因身体原因获准取保候审,在这样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回到原单位上班是可以的。”律师表示,至于企业单位的人员涉嫌受贿被逮捕后到获准取保候审这段时间的工资能不能补发,或者要不要停工资,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法规规定,这主要是根据企业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来决定。
法律解读
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取保候审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如可能会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而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又不致对社会构成危害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此外,根据司法实践,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1)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处在怀孕、哺乳期的妇女。
(2)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充分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办结,而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可以正常上班?答案是可以的。因为案件尚未侦结,嫌犯还属无罪,又因身体原因获准取保候审,在这样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回到原单位上班是可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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