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性质证明是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职工因工负伤后出具的证明职工因工负伤的法律文书。工伤认定的性质和特点如下:
<1
<2。行政确认。确认结果有四种:工伤、非工伤、视为工伤、不视为工伤
3“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如果单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结论不服的,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事故受伤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必须同时满足的两个条件,同时必须是“工作原因”造成的伤害、残疾或死亡。意外伤害是指人身伤害,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和其他类似伤害
(2)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并因事故受伤的人员,“工作时间前后”是指开始工作之前或之后的一段时间。例如,工作时间从9:00到12:00,然后从14:00到18:00完成一天的工作。但员工提前8:30到岗或下班后18:30完成收尾工作。所有这些都可以确定为“工作时间之前和之后”,但有一点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准备或完成工作,如准备启动机器,或在停机后清理与工作有关的机具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和其他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履行职责。这里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单位或外界“暴力、事故等”造成的。例如,员工在履行职责时,有人故意报复,直接攻击员工,造成伤害、伤残或死亡
(4)职业病。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外出工作期间,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引起的疾病,因工负伤或者因事故下落不明的,“外出务工期间”包括因公出差和临时因公出差。同时,他必须在事故发生时履行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在事故发生时受伤或失踪
全文5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