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明专利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年费。若未按期限缴纳或缴纳不足,则享有1个月的延缓缴纳期。在延缓期内,及时补缴年费,无需额外支付滞纳金。若过期2至6个月,则需支付当年全年年费的5%、10%、15%或20%作为滞纳金。若超过6个月未按时缴纳专利年费,则需支付25%的滞纳金,以及1000元的专利权恢复费。此时,可以递交恢复权利申请。若逾期未进行相关处理,则专利权将彻底丧失。
在发明专利期限届满后,处理方式如下:
1、在过期1个月内,专利权人需在未按期限缴纳年费或缴纳不足的情况下,享有1个月的延缓缴纳期。在延缓期内,及时补缴年费,无需额外支付滞纳金。
2、若过期2至6个月,则需支付当年全年年费的5%、10%、15%或20%作为滞纳金。
3、若超过6个月未按时缴纳专利年费,则需支付25%的滞纳金,以及1000元的专利权恢复费。此时,可以递交恢复权利申请。
4、若逾期未进行相关处理,则专利权将彻底丧失。
过了发明专利期限,如何恢复权利?
发明专利期限届满后,权利人可能面临着丧失专利权的风险。但是,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权利人仍然可以通过申请专利权延长、无效宣告、专利权人申请强制许可等方式来恢复权利。
首先,专利权人可以在专利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专利权延长。如果申请被批准,专利权将延长四年。
其次,专利权人可以通过申请专利权无效宣告来恢复权利。如果无效宣告申请被批准,专利权将被宣告无效,权利人将恢复专利权。
最后,专利权人还可以申请专利权强制许可。如果专利权人请求许可他人使用其专利,专利局将依法给予许可。
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权延长、无效宣告、专利权强制许可等程序可能存在一定的时间限制和实质要求,建议在知识产权权利保护中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避免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专利权人需在发明专利期限届满前六个月内申请专利权延长或申请专利权无效宣告、专利权强制许可等方式来恢复权利。否则,专利权将丧失。专利权人可以通过专业律师咨询,避免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
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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