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规格:48×33毫米,白色背景)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并提交《四川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二)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交验监护人身份证和本人户口簿;军人交验身份证件;华侨交验有效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原件和暂住地派出所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并提交复印件。
(三)申请普通护照加注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须交验护照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五)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六)申领护照的申请人须亲自到场提交申请,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一名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其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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