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领取者去世,应该如何处理?
时间:2023-07-03 15:45:00 38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养老保险领了一年人死了可以处理为继承人去社保局领取丧葬费、丧葬补助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可以继承个人账户余额。无论是被保险人、失业人员还是退休人员,继承人死后都可以向社保部门申请丧葬费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继承人继承被保险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全部余额,而不是全部金额。参加养老保险一年后死亡的,可以由其继承人一次性取出,但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关证件和资料。如果证件和相关资料不完整,则不能取出。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养老保险断交一年有什么影响

养老保险断交一年的影响,具体如下:

1、从停交的下个月起不能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即不能用医保卡报销;

2、影响缴费年限,如果只是三个月内中断医保缴费,那么在继续缴费的时候还可以算连续参保时间;

3、影响大病门诊待,在治病中产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都是可以报销的;

4、影响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额度,医保断交一个月支付限额也会跟着降低。

医保的缴费方式,具体如下:

1、参加工作缴纳职工医保的,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2、缴纳灵活就业医保的,可携带好身份证、社保卡前往当地社保局缴纳;或者通过线上渠道缴纳;

3、城乡居民医保,在每年规定的集中缴费时间,携带好身份证等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是村或居委会指定地点缴费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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