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欺诈是可撤销还是无效
合同欺诈是可撤销,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按可撤销合同处理。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二、商品房买卖中的欺诈如何认定
商品房买卖中的欺诈的认定如下: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例如在集体土地上建房出售);
4.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5.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三、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合同的基本原则主要是:
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5.权利滥用禁止和公序良俗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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