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酒驾没有时间标准。第一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辆被查到后,在以后任何时间被查到饮酒驾驶机动车,都属于二次酒驾;饮酒(经检测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以上2000元以下,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再次酒驾拘留10日,罚2000元,吊销驾驶证。
一、酒驾和醉驾的区别都有哪些?
(一)认定标准不同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的相关规定,对酒后驾驶的标准幅度是: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20mg。其中:
1、饮酒驾驶的幅度标准是,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在大于等于20mg,小于80mg之间,即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20mg≤饮酒驾驶酒精量<80mg;
2、醉驾的幅度标准是,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在大于等于80mg。
(二)两者处罚标准不一样
1、醉驾:
(1)醉驾一律吊销驾照,5年禁驾。
(2)醉驾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10年禁驾并依法追究刑责;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醉驾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酒驾:
(1)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并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2)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
(3)酒驾营运机动车,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且5年禁驾。
二、酒驾的处罚标准
1、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2、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规定,处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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