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的是拒绝提供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所构成的罪名及相应的刑罚。该罪行的客体是国家安全和国家安全机关的正常活动。所谓拒绝提供,指的是在司法机关调查间谍犯罪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自己所知道的有关情况、证据。
犯有极端主义犯罪行为的人,如果其行为严重,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和国家安全机关的正常活动。所谓拒绝提供,是指司法机关在调查间谍犯罪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不肯告诉或提供自己所知道的有关情况、证据。
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是什么?
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又称“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禁止法”,是为了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活动而制定的法律。该法律主要规定了在收集、处理和利用证据过程中,有关机关和人员在防止极端主义犯罪方面的职责和义务。
根据该法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禁止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监察调查、司法调查等活动中,使用具有极端主义色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证据。同时,对涉嫌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的人员和物品,以及依法可能产生极端主义影响的言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也有义务及时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extremeism犯罪证据禁止法的出台,有助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主义法治尊严。
extremeism犯罪证据禁止法的出台,有助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主义法治尊严。
《刑法》第三百一十一条
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或者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行为,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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