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留时间为90天以内,有效期为三个月的单次签证】
签发对象
准备材料
邀请人
申请人(被邀请人)
1.国民的配偶
2.国民的子女
-欲短期访问时
(除居住目的以外的事由)
-国民的子女只限于国民与
外国配偶之间出生的子女
※中国配偶以居住为目的访韩时,
须申请结婚移民签证(F-6-1)
1.邀请函
2.家属关系证明书
3.婚姻关系证明书
4.若子女为中韩双重国籍,
须提交子女的基本证明书
(2011年以后已提交者除外)
1.签证申请表,简历,一张照片
2.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记载婚姻状况的户口本
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国民的子女免提交3.4材料
6.暂住证复印件(户籍为外地时)
※国民的子女在韩国未出生申告时,
-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中韩国人的护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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