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没有关于恐吓罪的规定,如果恐吓行为构成犯罪的,一般会涉嫌寻衅滋事罪或者敲诈勒索罪。行为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或者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语言恐吓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虽然并无以恐吓罪命名的刑法条文。但实际上已经有其它条款做了恐吓行为的刑事处罚,那就是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这个是纯恐吓的情况,如果还附带了其它情况则是:
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谓的恐吓威胁罪,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规定此罪,只是存在恐吓威胁行为。单纯的恐吓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之前是不构成犯罪的,而在刑法修正案(八)之后在寻衅滋事里面增加了恐吓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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