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办结婚证在哪里补办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补办结婚证是可以由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上还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
二、补办结婚证流程
1、初审
检查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确认属实并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2、受理
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3、审查
对《申请补领结婚登记声明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并按指纹。
4、登记
符合补领结婚证条件的,当场给予发放新的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三、补办结婚证一定要本人到场吗
很多时候办理证件,本人或许都无法到场,那么结婚证的补办是否需要本人到场呢?事实上,在结婚证的补办上,法律规定也是有便捷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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