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主要探讨例行贷款的违法犯罪特征及其对受害人的影响。例行贷款通常以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招揽业务,制造民间借贷的错觉,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名义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贷款合同、阴阳合同和房地产抵押合同等。被告人还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和破坏还款证据等行为,通过诉讼、仲裁、公证或者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占有受害人财产。因此,例行贷款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对受害者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和身心伤害。
按照法律规定,贷款是一种犯罪行为,因此例行贷款不受法律保护,贷款本金和利息也无法得到法律保护。常规贷款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民间借贷为名,诱使或强迫受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贷款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破坏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通过诉讼、仲裁、公证或者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占有受害人财产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总称。例行贷款犯罪的基本特征: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被告以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招揽业务,与被害人签订贷款合同,制造民间贷款的错觉,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义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贷款合同、阴阳合同和房地产抵押合同等。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故意造成被害人已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三是单方面任意认定被害人违约,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贷款。第四,恶意垒高贷款金额。被害人无力支付时,被告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假高额贷款合同进行平账,进一步增加贷款金额。第五,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达到侵占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 揭 秘 】 套 路 贷 贷 款 背 后 的 非 法 勾 当 : 本 金 、 利 息 都 无 法 得 到 法 律 保 护
根据《贷款通则》规定,贷款利率的确定、贷款利息的计收、贷款的贴息以及贷款停息、减息和免息等事项都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决定停息、减息、和免息。因此,如果贷款利率和利息计算方式不符合相关规定,借款人有权向相关机构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法律规定,例行贷款是一种犯罪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贷款本金和利息也无法得到法律保护。制造民间借贷假象、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破坏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通过诉讼、仲裁、公证或者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占有受害人财产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总称。如果遇到例行贷款问题,借款人应及时向相关机构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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