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刑法理论,精神病杀人的仍属于犯罪行为,但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有所不同。精神病人犯罪的在特定条件下是有可能不负刑事责任的。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综上,精神病杀人的仍属于触犯法律的犯罪行为,只不过结合其犯罪时的精神状况,其有可能不承担刑事责任或仅承担部分刑事责任。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杀人需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病情发作期间杀人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否则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间歇性精神病是一个法律概念,而非精神医学概念。医学上的精神病,可以有不同程度的缓解期。完全缓解,精神症状已完全消失的,才可以认为精神正常,评定为完全责任能力;虽处于缓解期,仍有残留症状或者性格改变的,精神状态不完全正常,出现危害行为时,其辨认或者控制能力可以明显减弱,应评定为限制责任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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