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了犯罪的行为后,犯罪人除了可能会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这些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外,通常还会附处罚金。罚金是以剥夺犯罪人的金钱为内容的,但就罚金的具体数额并不能一改而论,是根据具体的犯罪情况来确定的,同时缴纳的方式也是多样的。
一般来说,行为人犯罪之后被判处罚金的都会关心罚金具体是多少,法院有没有可能判多了呢?实际上,罚金的数额有不同的裁量模式,主要看具体犯罪的类型对应的法律规定,下面是不同的罚金裁量:
1。无限额罚金制,即没有具体的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2。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如伪造假币的除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3。比例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如犯续保注册资本罪的,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
4。倍数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如拒不缴纳税款的,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5。倍比罚金制,即同时以犯罪金额的比例和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如生产、销售假药的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很多时候犯罪就是走上了不归路,也少令人致富,在接受在审判时很多犯罪嫌疑人可以说的穷得叮当响了,家人也无法负担得起沉重的罚金,他们就会想能不能分期缴纳,或者不缴纳有没有什么影响的。其实,罚金的缴纳有多种方式,无法缴纳的时候要及时地向法院说明,看能够减少或者免除。
(一)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
(二)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
(三)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四)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五)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
最后,如果罪犯或者其近亲属,不知道罚金的判处是否合理或者履行的方式不清楚的,建议及时找律师协助处理。罚金也是刑罚的一种,要全面适当地履行,不然也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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