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从2020年7月1日起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今年下半年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基数上限由16842元调整为19335元,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3368元执行。企业职工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一、杭州公积金最高基数
自2021年7月1日起,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20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2021年新录用职工的缴存基数不作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杭州市2020年全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32077元;缴存基数下限为政府公布执行的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即杭州市区下限为2010元,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下限为1660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高于上限且不低于下限。
二、上海市社保基数是多少?
2020上海社保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如下:
缴费上限:28017元/月
缴费下限:4927元/月
缴费基数:9339元/月
按照国家要求,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并以此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2020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标准按28017元/月和4927元/月执行。
三、南京职工医保政策
职工当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增长水平,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每年7月起调整。对职工工资收入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对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下限确定缴费基数。南京市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9935元,下限为3030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范围,确保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安全、合理、有效的使用。对照上述要求,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中明确的“单味或复方均不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及药材、单味使用不予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及药材”,不得由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同时,取消“参保人员可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械注准’字号医疗器械,‘卫消’字号医用消毒剂”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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