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描述了可能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行为,包括违反国家规定、盗窃危险物质、非法携带管制器具、损毁设施等。这些行为可能对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和防范。
以下是对原文中妨害公共安全行为的描述的改写:
1.违反国家规定,包括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和提供危险物质,以及处置传染病病原体等行为都可能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2.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或故意隐瞒不报。3.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4.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5.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6.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7.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或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8.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9.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10.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11.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12.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13.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14.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15.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16.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17.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
责 任 追 究 : 未 按 规 定 报 告 或 故 意 隐 瞒 不 报
根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责任追究是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决定、命令,不按规定报告或者故意隐瞒不报的行为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责任追究的对象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公共职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决定、命令,不按规定报告或者故意隐瞒不报的行为,监察机关应当依法予以查处。如果构成犯罪,监察机关应当将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监察法》规定,对于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监察机关应当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的政务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于涉嫌犯罪的问题,监察机关应当将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在实际工作中,各级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对于不按规定报告或者故意隐瞒不报的行为,监察机关应当及时处理,防止不端行为的发生,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以上是对原文中妨害公共安全行为的描述的改写,重点强调了责任追究的对象、监察机关的职责以及相应的处分措施。这些措施旨在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确保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故意隐瞒不报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二)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三)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四条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三)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四)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
全文2.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8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