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图片、照片的要求
1)图片或照片的尺寸应介于3厘米×8厘米和15厘米×22厘米之间;
2)图片必须用电脑绘制或正规制图工具绘制;
3)各个视图的比例必须一致;
4)图片或照片中不得有不是构成外观设计的图形或文字,如商标、标志、名人肖像、也不得有指示线、虚线、中心线、尺寸标记等。
2.图片或照片的内容
1)提交主视图、后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左视图、右视图(视图相同或对称的可省略);
2)当设计要点不涉及六个面时,可仅提供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
3)或增加立体图和使用状态参考图;
4)或增加剖视图和剖面图;
5)图片或照片各一式三份。
3.申请人提供图片或者照片有困难,可委托本中心代为制作,费用另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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