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一方留有遗嘱将该房产作为遗产留给配偶时,只需另一方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遗嘱和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书和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据材料前往房屋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即可;如果未曾留有遗嘱,则除了另一方以外的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需要放弃继承权并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之后带上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书原件前往房屋登记机关办理过户。
如何认定夫妻共同房产
夫妻共同房产的认定:
1、首先要明确:房子购买的出资,和房产是谁的财产,并不是必然联系的。有的夫妻两个人出资,房产却写着第三者名字。如有的夫妻用第三人名字购买房子。
2、通常我国法律认为,房屋属于谁的财产,要看房屋产权证上名字是谁,房子就是谁的。并不考察房屋出资情况。
3、明确这一点,就不会在婚姻财产权益处理时候,发生重大误解。不少婚姻当中的弱势群体,基于对对方的信任和喜爱,在买房子时候没有考虑到这点。
当缔结婚姻后,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候,才突然发现自己在财产上发生了重大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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