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若要离婚,需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在准备离婚诉讼时,需准备好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户口本等证明个人身份的证据,以及财产清单、债务债权等书面资料。之后,携带好证据材料和起诉状,前往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立案起诉。立案庭在审查后,会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案件,并需交纳诉讼费用。
1.提出离婚诉讼申请。
2.准备进行诉讼所需的证据,包括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户口本等证明个人身份的证据,以及财产清单、债务债权等书面资料。3、携带准备好的起诉状,证据材料,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立案起诉。4、立案庭审查是否受理该离婚案件,并交纳诉讼费用。
离婚申请流程
离婚申请流程是离婚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要求离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因此,离婚申请人需要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完成申请手续。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也明确规定了离婚登记的程序。离婚申请人需要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书、结婚证、离婚协议等文件。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相关材料后,应在三十日内办理离婚登记。
在完成离婚登记后,夫妻双方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自办理离婚登记之日起,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终止。
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申请过程中,如果双方存在恶意诉讼或者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行为,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处理。同时,离婚申请人也应当保持诚信,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利益。
离婚申请人需要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完成申请手续。在完成离婚登记后,夫妻双方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同时,双方应当保持诚信,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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