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承包法有几部
土地承包法只有一部。土地承包法是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土地承包法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2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公布。
二、土地承包权转让缴纳什么税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三、土地承包期未满能续包么
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合同期满后,原承包人有优先承包权。如无他人承包,原承包人又想承包,那么按原来的条件,原承包人可以顺利续包,只是要与发包方重新签订合同,这样就更加保险,也便于以后依法维权。我国法律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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