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交警队处理交通事故需要:
1、当事人的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车辆来历证明、保险单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伤害事故前收入证明;
3、调解时当事人双方须提供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住(出)院证明、护理人员工资收入证明等。
一、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一)肇事车方须知
1、如实诉述事故发生的全过程,按现场处理民警预约的时间到我队办理有关手续。
2、提供车辆保险委托手续。
3、提供伤者证件、本市区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经车辆经检验后办理放行手续。
4、须定期(按疗程)7天内向交警部门反应伤者治疗情况(凭医院证明)
5、伤者治愈出院后,凭出院证明书到调解组办理法医检验。
6、带齐医院结帐单据、法医鉴定书、出院证明书、车辆估损报告等前来办理结案手续。
(二)伤者须知(经鉴定属六-十级伤残的)
1、提供当事人(指受伤者)书面委托书。
2、提供委托人及受委托人(可用复印件)。
3、单位证明、工资证明、医院护理证明、交通费用票据、护理人员身份证明、工资证明。
4、经鉴定伤残(属一-五级)的伤者,需到当地政府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家庭供养证明并加盖印章,提供及被抚养人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等。
5、被抚养人当中如有丧失劳动能力或残疾者,须提供县以上专科医院证明材料,并办理公证手续。
二、交通事故保险人伤事故所需材料
(一)医院住院病历;
(二)门诊病历本;
(三)出入院证明;
(四)检查报告;
(五)检查报告单;
(六)用药清单;
(七)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八)交通费住宿费票据;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
(九)驾驶证、行驶证;
(十)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如果有)身份证明;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果有);
(十一)交警队责任认;
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十二)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十三)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三、发生交通事故后车险理赔要收集哪些证据材料
发生交通事故后,情况不严重未触犯交通肇事罪的,双方可以私自协商解决,对遭受的事故损失,车主购买了车辆保险的,可以按照保险理赔解决。那么,请求车险理赔时,就得先确定需要收集的证据材料,否则,提供的证据材料不齐全,将会直接影响保险金的赔付。
实际中,发生交通事故后车险理赔时要收集以下的证据材料:
1、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复印件、驾驶证及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营运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等。
2、事故证明: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火灾责任认定书等相关事故管辖部门出具的或法律法规认可的事故证明。
3、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或仲裁书、损失清单、第三者财产损失修理发票或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款收据。
4、涉及第三者人身伤亡的,还应提供以下:
(1)医疗费发票及费用清单
(2)住院病例及诊断证明
(3)转院、出院证明
(4)伤者及护理人员收入证明
(5)伤者伤残鉴定书
(6)伤、亡者被抚养人状况证明原件
(7)残疾用具证明及票据
(8)死者死亡证明、销户证明、尸检证明、火化证明
(9)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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