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补充公积金贷款政策
时间:2023-03-06 16:41:27 38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加强住房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审核:(一)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和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住房;无住房、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已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符合改善型认定条件的,均认定为申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二)停止向符合下列情况的借款申请人发放贷款:1、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2、购买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

一、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2、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能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

4、职工须持有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二套房首付比例

3月30日,2017年二套房贷款最新政策公布: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由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个人公积金购买第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降低的通知。

买第一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20%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买第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降至40%

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调整前:二套房首付比例为60%北上广深70%

①此前二套房首付比例为60%,北上广深二套房首付比例为70%。

②此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首套普通自住房贷款90平方米以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90平方米以上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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