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作品的出版方式已经向网络延伸。因为不同于传统的作品发布方式,在网上发布作品,别人很容易就能看到,并且可以复制粘贴,有人担心自己得不到版权保护,其实这是没必要担心的。在互联网上发表自己的作品仍然受版权保护。网络著作权也可以视为著作权,是指文学、音乐、电影、科学作品、软件、图片等智力作品的作者在网络上享有其作品的著作权,根据规定,著作权可以登记确认。但是,我国的网络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无论论文是否登记,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根据著作权法,作品完成后自动享有著作权。目前可以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和各省、直辖市主管部门备案部门申请注册。数字作品形式的版权归属也可以通过各种协会或机构在可信第三方的支持下运营的第三方注册中心来证明作品的提交时间
此外,如果您在互联网上发布您的作品并发现其受到了侵犯,网络著作权人可以行使下列权利:1.起诉权。发现侵犯自己著作权的内容后起诉侵权人是一项基本权利,应当得到每个权利人的积极倡导,著作权人发现侵权行为时,可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及时删除侵权内容。当然,著作权人需要给网络服务提供者一个“有证据的警告”
对于这一证据,主要范围包括以下几点:
(1)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法人许可证等,营业执照和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著作权人的证明,如著作权登记证、手稿等
(3)侵权行为
<3.为及时制止侵权行为,著作权人出示上述证明后仍不采取措施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停止侵权、排除妨碍、消除影响,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许可。因此,在互联网上发表的作品,一旦发现侵犯著作权的,著作权人可以积极行使上述权利。如果损失较大,建议起诉时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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