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的义务主要有:1、遵守公司章程;2、向公司缴纳出资或股款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3、筹办公司义务;4、出资填补责任;5、不得抽回出资;6、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权利;7、不得滥用股东利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8、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9、禁止关联交易;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义务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义务有以下几点
1、出资(按时足额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2、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4、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
股东证明书的写法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一个股东也可以同时投资两家公司,只要这两家公司经营的业务不是相同的就行了。如果需要开股东证明的话,像这种证明只能到公司去开,就算知道了股东证明书的格式,也不能自己去伪造一份证明书。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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