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被告死亡原告应结束诉讼。诉讼终结:根据民事诉讼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诉讼:
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
2、被告死亡,无遗产或者应当承担义务;
3、离婚案件一方死亡;
4、追究赡养费、抚养费、抚养费、终止收养关系的一方死亡。
因此,在离婚诉讼中,一方死亡的,法院依法结束诉讼。
离婚诉讼中原告注意事项有哪些
离婚诉讼中原告的注意事项:
1、关于提交财产清单的问题。因为离婚纠纷财产争议一并处理,加之法院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的,法院会让原告提交财产清单;
2、关于立案前后时间段的把握。立案后,要注意记住自己的案号,并询问立案人员何时案件可以转到民庭而后及时与法庭审判人员联系案件进度事宜;
3、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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