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在我们的生活中已经司空见惯,但是租客一般对房东的财产等状况无法详尽了解,因此也常发生在住的过程中,租客发现房东的房子被强制执行,而自己却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情况。那么,租的房子被强制执行了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利?
1、租赁合同在法院强制执行前形成
如果房东与租客的租赁合同在法院强制执行前就已经签订,那么租赁合同的效力就应该优先于法院查封的权利。租客可以继续承租该房屋。
这时候,如果法院强制执行,租客可以通过案外人异议的方式向法院主张自己的租赁权,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
法院审查租赁关系的有效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租赁合同真实有效;
(2)租赁合同订立的时间在法院强制执行之前;
(3)承租人已经根据租赁合同占有和使用该房屋。
租客提出书面异议的结果:
(1)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租客可以继续使用该房屋;
(2)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租客对裁定不服的,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租赁合同在法院强制执行后形成
如果房东与租客的租赁合同是在法院强制执行之后才形成,那么租客向法院提出异议,或者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租客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
租客提出书面异议的结果:
(1)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
(2)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因此,租客在承租房子时,应该对房东做一定的了解,并签订租赁合同,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利。一旦发现房东的房子被强制执行,危害到自己的利益时,应该及时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申请法院的审查,并与房东沟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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