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贷和信用贷和信用卡还不上怎么办?
网贷和信用贷和信用卡还不上应该尽快的让对方知道自己的一个财务方面的状况,如果能够申请分期付款的话,尽量申请分期付款,这样的话对于自己的压力也不会太大,但是千万不能够恶意的进行一个欺骗和隐瞒。
在现实生活当中,现在网络贷款都是非常便利的,因此很多人为了满足自己的一个消费的愿望,就会选择在网上贷款或者是透支,如果自己还款过程中出现什么问题,可以第一时间和信用卡方的工作人员保持沟通,联系,让他们知道情况。能申请分期付款,就申请分期付款,这样不必一次还太多。但如果分期付款无法申请,力争将每月最低还款额还上。以免为此产生滞纳金和降低你个人诚信等级。即便欠款人被判刑,他欠下的债款银行也会通过法院需要通过家庭的相关成员(如父母,子女,配偶等)协助偿还,甚至是强制执行。因此看看自己亲友能不能为此帮助自己。如果不想通过亲友,那你需要拿着你个人收入去还款。这需要你压缩自己的所有不必要的开支全力来还款。
二、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09年12月16日起施行。《解释》对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以及“恶意透支”认定处罚的相关问题,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了界定,以区别于善意透支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介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这次“两高”司法解释对“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
第一,在司法解释中,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这里面就排除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
第二,因为“恶意透支”这种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该行为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非法占有”是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一个主要界限,只有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透支的才属于“恶意透支”,才构成犯罪。
在现实生活当中现在网络都非常的发达,因此很多的人员都会采取网络贷款的这样的一种形式,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他们的一个消费的愿望,当然信用卡透支也是可以的,如果说在还款的期限到了还是还不上的话,应当向对方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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