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以正反打印,合同应打印单面还是双面法律没有规定,可根据需要确定。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时,是否续订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用人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可获取用工灵活性和降低用工成本,但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感较差。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定期的劳动合同具体如下:
1、以完成单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以项目承包方式完成承包任务的劳动合同;
3、因季节原因临时用工的劳动合同;
4、其他双方约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双面房产中介多种牟利手段
“说起找房子就上火。”记者在中介公司了解当下租房情况的时候遇到了正在找房子的王晓,他来北京3年了,换了两次房子,每次租房都有不同的状况出现,着实令他烦恼。
双面房产中介
王晓告诉记者,他2009年10月来北京找房子的时候,人生地不熟,抱着中介公司可以帮他找到安全舒适房子的心态在好几家中介公司登了记,经过了几天的看房,在国贸附近看好了一个转租的合租房间,价钱是1200元/月,转租的房客是和中介公司签的合同,还有8个月的租期。
这时候问题出现了,带王晓看房子的中介公司并不是房客签合同的中介公司,这要如何收取中介费呢?中介公司说要交一个月的房租作为中介费,王晓经过了解,转租的房客是在网上发了帖子,中介公司看到后带王晓看的房子。
那时候囊中羞涩的王晓和中介公司讨价还价,1200元/月太多,况且也不是中介公司自己的房源,最后以1000元中介费成交,自以为省了200元的王晓,也就没有向中介公司索要发票。
事后王晓才知道其实中介费是按比例交的,王晓的房租1200元/月,租期9个月,应交的中介费是12008/12=800元。王晓挠着头说那次并不是省了而是亏了。
本以为房子的事情解决了就可以安心地工作了。孰知,房间里的空调不好用,中介公司承诺夏天之前会修好。转眼到了2010年5月,北京的天气开始变得炎热,王晓多次催促中介修空调,可始终没有结果,中介公司都以各种理由搪塞,“什么空调师傅没回来,排不上班,还可以将就”之类的话,把王晓气得够呛。
虽然中介公司的诚信有问题,但是房子住着还算舒服,也和邻居相处得很好,房子6月初到期,王晓和邻居商量了准备续租,可是中介公司却迟迟不说续租的事情,直到还有十天就到期的时候,中介公司打电话告诉王晓说房子不租了,让他们找房搬家。
这时候王晓真得气愤了,在查询了相关资料后跟中介公司吵了一架。王晓说:“你们要求租客提前一个月支付预租金,不租了也要提前一个月,否则是违约,你们却只提前十天,这也是违约,应该支付我违约金。”中介公司说:“可以允许你们多住几天,但是要交房租还要配合看房。”
王晓说:“空调大半年都不给修,你们的义务都没有履行。”中介公司负责人说:“房子我都不租给你了,还给你修空调啊。”这回是把王晓气坏了,幸好王晓是有备而去的,直接拿出合同说,这合同有问题,我上网查了,你们根本没有去建委备案,而且所有条款都只是偏向中介公司,并不是双方公平的合同,这个合同我去建委一告一个准。
中介公司强硬的态度此时立刻转变了,一口一个王大哥的叫着,又是倒水又是安慰的,最后允许在王晓找到房子之前一直住着,什么时候找到什么时候搬家,也不会带租客提前去看房子。
王晓说,小中介公司就是欺软怕硬,看见好欺负的就想尽各种招数,看见厉害的只能乖乖就范。王晓和记者说,就是因为这次抓到中介公司的把柄才要回了所有押金。邻居退房的时候押金说什么不给退,非说一年的水电费没交,邻居给王晓打电话求助,中介公司接过来说跟你有有关系吗?
这就是中介公司,人前一张脸,人后一张脸。
多种牟利手段
2010年6月,急于找房子的王晓在看完几家中介公司的报价之后彻底失望了,仅仅8个月的时间,房租涨了1000元,再想1200元找到地点较好的两居合租基本是不可能的了。由于收入有限,王晓的能力范围就是150元一个月,临地铁的房子连想都不敢想了。
这回找房子王晓是擦亮了眼睛,中介公司的选择太重要了,找了几个大的中介公司带着他看房子,经过几次看房,王晓又发现了新的问题。
王晓看了几套房子,是一套不如一套,房间内地砖白墙,仅有一张床,洗手间都是水泥地,厨房也基本没装修,这样的房租,一个房间还要1700元/月。王晓感叹地说,那房子1000块钱都没人租。
后来别的中介公司带着王晓又看了这套房子,报价是1500元/月,可谈,王晓问中介公司的人,为什么一套房子两个中介公司租,价钱还不一样呢?
中介公司的人解释到,“这套房子是我们公司的,别的公司也可以租,但要来我们公司拿钥匙,他们报价1700元/月是为了中间赚取差价。”
记者算了一笔账:一个月200元的差价一年就是2400元。据记者了解,很多房产中介公司都采取这种操作方式,有的房产中介公司甚至和其他中介公司合作赚取差价,有的房产中介公司是在房主那把房子租下来,拉高报价赚取差价。
看了几套房之后,本来有点失落的王晓打算再看一套房,这套房子王晓还比较满意,在王晓看房的同时有好几家中介公司都带着客户来看房,足见房子的抢手程度。但是每月1800元的租金超出了王晓的支付能力范围,打算出去和中介公司商量可不可以和房主沟通便宜一点,出去和中介公司的人谈好后没有5分钟再次回到这个房子,房主说已经租出去,中介公司打听出,是另一个中介公司交了定金并不是承租者,中介公司的人这时说了句实话,现在房源是用抢的,看好了就立刻下定金,有些小中介公司看着房子好立刻用现金交定金,然后再高价租个客户。
王晓这才意识到了租房如抢房,实在没有心思看房的王晓在2010年6月随意找了一处差不多的房子就下定金租了下来。转眼一年又快过去了,王晓的房子又要到期了,又要面临找房子,王晓是着实的烦恼。
现在存在着很多像王晓这样一提到找房子就上火的人,他们因为每年的房租上涨而惆怅,而很多房主涨价则是被中介推着涨的。
而租赁市场本身发展还不健全,消费者维权意识不高等因素,使得租赁陷阱频发,但消费者又因事前准备不足而只能吃闷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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