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借条没收到钱可以催促对方放款,如果不放款,此时在法律上即代表两人之间的借款未生效。
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一、未履行的借款合同能生效吗,如何处理
未履行的借款合同是有效的,只不过是出借方没有履行出借金钱的义务罢了。借款人可以要求出借人继续履行合同,将借条上的借款金额如数交给借款人。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交付借款时合同生效。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内容规定: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
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只有在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时才发生法律效力。民间借款合同中,双方当事人虽约定了该合同经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出借人并未在该借款合同中签字,但是,其已经依据该民间借贷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出借款的义务,应当依法认定该借款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合同效力系法律对当事人之间合意的评价,并非直接源于当事人的意志,而是源于法律的赋予。
签订抵押合同的目的就在于促进和保证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借款合同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下,抵押合同的合同目的也无法实现。
二、所谓仅有借条的民间借贷
仅凭借条认定借款关系成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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