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询公司名称是否能够使用,如果能够使用,提交申请,不能使用,更换名称。
(二)提供相关资料(法人和监事的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U盾)。
(三)工商所初审。
(四)公安刻章。
(五)提交工商局审批,打印营业执照。
一、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注册需要材料如下:
1、公司名称;
2、公司地址,也可以用住房或租房,无需证明;
3、经营范围;
4、注册资本金额、股东投资比例、注册资本可实缴、预缴、无验资、资金少也可注册;
5、总经理、法人、监事名单及资料;
6、股东和法人的银行u盾或数字证书,这是新的特殊要求,必须在办理前做好准备;最好是开户银行申请u盾免费。
二、子公司该怎么注册
子公司注册流程为:
(1)股东应当签订组建公司合同;
(2)确定未来公司住所。确定之后,就应办理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应当预先核准。之后制订公司章程以及办理入资手续;
(3)向工商局提交设立文件,领取营业执照后,开立银行基本帐户,到工商局办理划资手续。
子公司注册所需材料有:
1、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相片;
3、各股东间股权分配情况;
4、自拟公司名称或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
5、自拟公司的经营范围;再由工商局审核通过;
6、公司住所的租赁合同,一式二份及相关产权证明。
如公司为生产型企业,必须要公安局消防科的消防验收许可证。如果法人做股东需提供执照副本复印件查名,执照、代码、地国税、基本户正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开户。如果只有一人股东成立公司,需另个提供多一个监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分公司设立条件
如何设立分公司?
1、持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授权书到工商局办理核名。
2、核名后,持工商局发给的核名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3、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总公司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填写指定代表证明,由总公司盖公章并将指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贴上。
5、准备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
6、由总公司出具的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须有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决定,同时提供负责人的身份证。
7、持验资报告、房产证、授权书、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的证明、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相关前置审批手续等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8、持营业执照及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公安局办理刻章业务。
9、持营业执照、公司设立通知书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10、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开户行办理基本帐户,先填写基本帐户申请书。
11、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登记通知书、公章、财务章、法人章、银行开户申请书、房产证等资料到国税局、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12、持国税、地税登记证、营业执照等资料到开户行办理正式开户。
13、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时,持办理完的相关证件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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