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费是交给法院的费用,按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一、先说说案件受理费,也就是人们称的起诉费。
法院决定受理民事案件时,起诉方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交纳的费用就是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又可分为财产案件受理费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一)财产案件受理费
如果您打的是债务、合同纠纷等因财产争议而引起的民事官司,那么,应该按照争议财产数额的一定比例交纳诉讼费,也就是说,您请求的财产数额越高,为此支付的诉讼费用也就越高。这也就是为什么同样的合同纠纷案件,有的诉讼费只有几百元,有的诉讼费却高达几万元的原因。诉讼费的交纳,法律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相应的计算公式,这里,我们向您介绍一种速算公式,您可以参考一下,算一算打官司要花多少钱。
速算方法:
1千元以下50元/件
1千元至5万元标的数╳0.04+10元
5万元至10万元标的数╳0.03+510元
10万元至20万元标的数╳0.02+1510元
20万元至50万元标的数╳0.015+2510元
50万元至100万元标的数╳0.01+5010元
100万元以上标的数╳0.005+10010元
(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有很多官司是不涉及财产争议的,比如:收养、侵犯名誉权案件等,这类案件的受理费,是按照一定幅度,按件交纳的,具体收费办法是: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3、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50元;
4、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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